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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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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孟津大汉冢曹魏贵族墓
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
原文发表于《文物》2011年第9期,32-47页
2009年初,连霍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开工建设,改扩建工程洛阳段全长52公里,线路穿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邙山陵墓群,路经邙山陵墓群的西区、中区和东区,计2个文物保护区和3个建控地带,影响到4处帝陵陵园遗址,2处陪葬墓群,1处墓葬集中区。由于涉及遗址和墓葬众多,考古调查、发掘以及文物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
2009年2月~2010年9月,连霍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洛阳段共发掘古代墓葬177座,主要为东汉、曹魏、西晋、北魏、唐宋时期墓葬。通过调查、发掘,发现邙山古墓葬的分布有明确的区域性,这和我们以往对邙山地区的调查基本吻合。邙山东汉陵区内绝少有东汉时期的小型墓,多数为西晋、北魏、唐宋时期的墓葬,这一现象应和东汉陵区的规划有关。我们在东汉帝陵区内发掘了3座大型墓葬,即大汉冢南侧DM1、DM4和大汉冢西侧ZM44。这3座墓葬的形制相似年代接近,规模宏大结构复杂,且位于东汉帝陵区之内[1],因此非常重要。
大汉冢西侧的ZM44为2009年4月在连霍高速洛阳服务区东侧调查钻探时发现,墓葬位于洛阳市孟津县送庄乡三十里铺村东南,大汉冢东汉帝陵陵园遗址和朱仓东汉帝陵陵园之间(编号2009LHZM44,以下简称ZM44)。2009年5月~2010年5月进行发掘清理(图一)。2010年7~8月为寻找与墓园相关遗址,又对大墓周边地区进行了调查钻探。现将ZM44发掘情况介绍如下。
一、地层堆积
ZM44上方开设10×10米探方12个,根据实际情况做了局部扩方,发掘面积1240平方米。依据发掘情况,地层堆积分为2层,第①层为耕土层,厚0.2~0.43米。第②层为近代层,深0.2~0.65、厚0.1~0.25米,出土有少量青花瓷片。墓葬开口于第②层下。未见封土,墓道朝东,墓向98b。
二、墓葬填土
根据钻探和发掘情况,ZM44采用方坑明券的方式建造,即先开挖墓葬明坑土圹,在明坑土圹内构筑砖券墓室,然后夯土回填。土圹内填黄褐色五花土,经夯打,土质致密,夯层厚12~50厘米,多数地段呈水平状分布,夯窝直径6~8厘米。墓室土圹的中部,有大范围的塌陷,应是墓室顶部坍塌和盗扰造成的。塌陷坑内土质花杂,为晚期扰土。墓室及甬道上方共发现6个盗洞。从出土遗物和盗洞的形制来看,盗洞的年代分别为唐、宋和近代。墓道填土比较单纯,没有发现晚期扰动的迹象。
通过对填土的解剖,发现墓道填土叠压墓室填土,整个墓葬填土可分为早、晚二期。墓道填土和墓室填土的土质、土色略有不同,夯土层位亦不对应。墓室填土含有少量礓石,土色泛红。墓道、墓室填土之间存在着相叠压的一个斜面,呈东西向“凹”字形,位于墓道、墓室的交接处,甬道的上方应是夯土回填墓室时拍打形成,由西、南、北三部分组成,西侧主体斜面向墓室方向倾斜,南北两侧斜面下部有两道挡土短墙。依据形制、年代接近的大汉冢DM1、DM4的发掘情况,我们推测该“凹”字形斜面开口与墓口平齐,但是由于墓室填土塌陷,至口深3.3米处才比较明显。该深度斜面南北长6.1、东西宽1.85米。南北两侧斜面的下部的挡土短墙,上宽下窄呈倒三角形,以条形砖错缝叠砌而成。南侧短墙长1,北侧短墙长1.85、高2.45、上端深3.3、下端深5.75米。挡土砖墙上端接填土的南北斜面,下端与甬道上方照壁接齐。墓道填土叠压墓室填土,二者有明确的早晚关系,这种迹象表明墓室建成后先回填墓室部分,预留墓道部分,入葬后再填墓道。
三、墓圹结构
墓葬土圹平面呈“十”字形。东西全长50.6、南北宽21.1、深10.5米。上口总面积约550平方米。
墓道平面为不规则梯形,长35、宽5.4~9.7米。墓道土圹大致内收7级生土台阶。宽0.2~0.65米。墓道西端上部台阶保存较为完整,呈水平状态,内收3级。每级台阶的深度和墓室台阶对应,宽度也和墓室台阶相仿。其下部台阶遭到破坏,大致4级。墓道东端台阶多遭破坏,呈斜坡状。墓道土圹中部的南北两侧均设有上下梯道,为建墓时的通道,均东西向呈“Z”形,深度只及墓道中部。南侧至第4级生土台阶,北侧至第2级生土台阶。南侧保存略好,长9.8、宽0.35~0.5、深3.2米。北侧破坏严重,呈斜坡状,阶台磨平,长5.2、宽0.42~0.55、深1.7米(图二)。
墓道土圹内填土未被晚期扰动,而生土台阶却遭到严重破坏,应是墓道经反复开挖、回填的证据,可能是因为合葬造成的。在距墓道西端1.8、11.9和18.4米处,墓道南北立面上有从墓口贯通到墓底的三道凹棱,均破坏了近旁的原有壁面和台阶,似可说明墓道的开挖是分段进行的,抑或为三次开挖三次回填(图三)。
墓室土圹平面为“凸”字形,东西长15.6、南北宽21.1米。内收7级生土台阶,台阶规整,宽0.15~0.55、深1~1.2米。墓口破坏,第1级台阶较浅。西、北、南三面台阶贯通,东侧数量不足,除去上部的上下梯道之外只建有3级。墓室土圹的东南、东北、西南、西北角分别设置4个上下梯道,亦为建墓时的通道。东南、东北、西南梯道均“一”字形,东南、东北梯道为南北向,西南梯道为东西向。西北梯道“L”形,由南北向和东西向两部组成,东西向部分被近代墓葬破坏。东南梯道长7.13、深3.3;东北梯道长7.2、深3.3;西南梯道长6.5、深3.3米。西北梯道南北向部分长6,7米,东西向部分残长3.5、深2.5米。4个梯道较为完整,保存9~12个阶台。梯道均未深入至墓室的底部,只及墓室土圹中部,其深度和甬道上方的挡土短墙的深度大致相同。东南、东北、西南梯道深至第3级生土台阶,西北梯道只及第2级生土台阶(图四)。
墓室土圹的6个转角处,在墓口平面上均有外突凹坑。对应平面上的凹坑,在立面上均遗留有凹槽。东北梯道的东侧土圹立面上有深深的划痕,应是建墓时上下搬运建筑材料的痕迹。
四、墓葬形制
ZM44的形制为长斜坡墓道砖券多室墓。由墓道、甬道、前室、耳室、北侧室、南双侧室、后室等组成,各墓室全部采用砖券拱顶,前室是横列式。共6室(含1个耳室),保存较差,多数墓室顶壁坍塌破坏(图五)。
墓道长斜坡式,东西长35、宽5.4~9.7米,坡度15b。墓道两壁内收7级台阶,台阶不规则且不能互相连通,靠近底部的台阶最宽,并在上面发现有踩踏面。根据墓道凹棱可将墓道分成四段,在宽窄变化交接处,台阶多被破坏,并且被破坏的台阶发现用红土修补的现象,墓道两侧立面也存在修补痕迹。墓道东侧距墓口东端3.4、深0.9米处的底部发现1块侧立扇形砖。距墓道东端5.4、深1.5米处的底部发现2块侧立条形砖。砖均位于墓道的中心线,应是用来标记墓道方位的。
甬道墓道西侧,平面长方形,拱券顶,南北二端楔形砖双层纵列券,中部扇形砖单层横列券,两壁条形砖一顺一丁对缝叠砌。东西长2.8、南北宽1.25、高2.1米,墙厚0.48米。甬道前端上部设置砖砌照壁。条形砖错缝平砌,外立面涂有一层白灰,大面积脱落,中部被盗洞破坏。高4.3、宽2.6~5.9米(图六)。甬道中部填土内发现1块扇形砖,上有朱书,为“□”及一合体字,推测为道教字符(图七)。
甬道前端第一道封门,砖质,被盗洞破坏,仅残留一层底砖,为扇形砖平砌而成。南北宽2.3米。甬道内侧,第二道封门,木质,两侧砖壁及底部保留镶嵌木门的凹槽,底部凹槽内发现有板灰,凹槽宽0.19米。
前室甬道西侧,平面长方形。顶部完全坍塌,根据顶砖塌落的方向和排列方式,判断前室为拱券顶,扇形砖单层横列。南北长4.25、东西宽315、起券高2.6、复原顶高约4.4米。
前室南、北、西壁保存较好,东壁塌毁,保留底部。南、北壁高于前室券顶,作用是挡券和隔断。西壁亦高于前室起券点,推测东壁和西壁情况一致,作用是承券和隔断。四墙将墓室土圹分成4个区间,四墙上又分别开设过洞将前室和后室、耳室、南侧室、北侧室连通。
前室南、北二壁的下部为实体砖墙,上部夹心墙,以条形砖包边,内实黄土。北壁较完整,顶部略有坍塌,过洞起券点以下为条形砖一顺一丁对缝叠砌而成,过洞起券点以上为条形砖错缝叠砌,顶部使用扇形残砖。通高4.85、厚0.96米。南壁下部完整,上部塌毁,仅留外侧包边砖。前室东西二壁全部实体墙,西墙完整,墓室起券点以下条形砖一顺一丁对缝叠砌而成,起券点以上条形砖错缝叠砌,顶部也使用了扇形残砖。通高2.87、厚0.96米。
前、后室之间,前室与侧室,前室与耳室之间连通的过洞,顶部全部采用楔形砖双层纵列券,两侧壁均条形砖一顺一丁对缝叠砌。各个过洞侧壁的中部均有凹槽,在墓室底部生土上也有对应凹槽,槽内发现有板灰,说明各墓室之间均是用木门隔开的。凹槽宽约0.18、高约1.5米。过洞宽1.15~1.25米。
耳室前室东侧,甬道北侧,方向与甬道平行。平面长方形,拱形顶,扇形砖单层横列券。南北壁条形砖一顺一丁对缝叠砌,东壁条形砖错缝叠砌。长2.4、宽1.45、高1.9,墙厚0.48米。
南双侧室前室南侧,东西并列,形制基本相同。平面长方形,拱形顶,仅保存一小部分,扇形砖单层横列券,东西侧壁条形砖一顺一丁对缝叠砌,两侧室中间隔墙较厚,条形砖一顺一丁对缝叠砌,中间保留较大的空隙,用土填实。南壁破坏。南双侧室均南北长3.6、东西宽1.65、高2.8,东西墙厚0.48,隔墙厚0.85米。
北侧室前室北侧,平面方形。顶部已塌,南壁壁面上保留拱券的痕迹,拱券顶。东西侧壁条形砖一顺一丁对缝叠砌,北壁破坏。长宽3.6、起券高1.75、复原顶高3.55,墙厚0.48米。东壁和前室北壁上各发现1枚铁钉,嵌入砖内,末端露出约1厘米。
后室前室的西侧,长方形,拱券顶,顶部仅残留一小部分,扇形砖单层横列券,侧壁条形砖一顺一丁对缝叠砌。东西长3.55、南北宽2、高2.8,墙厚0.48米。
砖券墓室和预制的墓室土圹,在空间上不完全对应。甬道建于墓室土圹之内,甬道的南北两侧,北侧室、南侧室的东侧都保留了较大的空隙,北侧室东部空隙长3.85、宽2.5米,南侧室东部空隙长4.2、宽1.8米。后室的南壁与墓圹间也有长4.05、宽0.85米的空隙。这些部位均用夯土填实,高度与墓室侧壁起券点平齐,夯土质量超过其他墓室填土。砖券墓室和土圹的不对应,应说明最初的设计在施工时有所改变,这一现象值得关注。
根据墓室的结构、出土遗物的位置和人骨的情况,前室为前堂,后室、北侧室、西南侧室分别安葬墓主人和合葬者,东南侧室和耳室为存储器物的器物间。铜印出土在后室的中部,墓主人应居于后室。然而,北侧室的规模远远超出后室。另外,甬道及各个墓室内壁均有饰白灰迹象,且发现多处红色彩绘,但脱落严重,是否存在壁画不能确认。墓室铺地砖几乎全部散佚,仅前室南侧,东南侧室、耳室的过洞,后室西侧有零星发现。墓室西侧铺地砖为条形砖错缝横铺。
五、建筑材料
ZM44用砖可分为条形砖、扇形砖、楔形砖三类。条形砖长47、宽23、厚11~11.5厘米,主要用于垒砌墓室的四壁和铺地。扇形砖长48、宽28~35.5、厚11厘米,用于前室、后室、南侧室、北侧室、耳室和甬道中部的券顶,个别残砖使用在前室的南、北、西三面上部壁砖、北侧室西壁和封门上。扇形砖上发现有朱书“左”、“右”、“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文字,且位置排列有序。楔形砖两种,一种长46、宽28、厚7.5~11厘米;另一种长40、宽20、厚7~10厘米。楔形砖均为条形砖砍砸而成,用于各墓室之间的过洞和甬道两端顶部的发券。照壁,封门,北侧室西壁,前室的南、北、西三面上部壁砖使用了杂色砖,其余部分则是纯色砖。
扇形砖上有朱书的目前一共发现239块。位于墓室原始位置上的有146块,分别是耳室券顶20块,南双侧室券顶99块,后室券顶27块。另外,墓室填土内采集90块,墓室西墙、南墙顶部杂色墙上垒砌3块。朱书经释读和实地校验,为记录墓砖位置的编号。朱书均书写在扇形砖的外侧弧面,分左右两行,行2字。2字为横列编号,2字为纵排编号。南双侧室、后室的残券上,保留了朱书编号的原始状态。西南侧室顶券13块,东南侧室11块。正中心的券砖无字,以中心券砖为界,分为左右。纵排的编号以左右发券点为起点,分左右向中心券砖排列,以“第一”至“第五”,或“第六”为序号。横列编号以过洞为起点,向墓室内部排列,以“急”、“就”、“奇”、“觚”、“与”等字为序号(图八)。上述汉字前面加“左”、“右”以区别横列的左与右。后室券顶情况大体相同,券砖13块,唯没有中心无字砖。纵排的编号,左侧“第一”至“第六”,右侧“第一”至“第七”。左侧“第六”和右侧“第七”直接交汇。
横列序号,汉字“急”、“就”、“奇”、“觚”、“与”为《急就篇》开篇首句的前5字。《急就篇》是当时儿童识字课本兼常识课本,类似《三字经》。《急就篇》开篇为“急就奇觚与众异,罗列诸物名姓字,分别部居不杂厕,用日约少诚快意”。南双侧室、后室横列编号与《急就篇》开篇的文字顺序一一对应。墓室出土的散乱扇形砖上还发现有“众”、“列”、“诸”、“物”、“名”、“姓”、“分”、“部”字,涵盖了开篇两句的大部分文字。此外,墓室采集的扇形砖见到的最大的纵排编号为“十四”,前室砖券跨度大,纵排数量最多,因此此砖应为前室的券砖。
条形砖、扇形砖、楔形砖都发现有戳印文字。戳印一般位于扇形砖的外弧面,条形砖、楔形砖的长短侧面。出现的位置有前室、后室、耳室、南侧室、过洞等。目前整理出10种,可辨的有冯、王等姓氏,应为工匠或管理者名字(图九)。
六、埋葬情况
ZM44为多人合葬墓,因扰乱严重,未发现完整骨架。人骨散落在前室、后室以及北侧室。前室西北角发现1块较完整的头盖骨和两段肢骨,经鉴定,属于一男一女两个个体。男性约50岁,女性约40岁。西南侧室有棺椁板灰、已朽的骨骼痕迹。板灰痕迹长2.15、宽0.95米,附近出土有铜铺首、铁棺钉和铜帽钉等与棺椁有关的器物,因此推测墓葬内埋葬了3个个体。
七、随葬器物
由于被盗严重,出土器物数量不多,多失去原来摆放位置。墓顶坍塌,器物破损严重,完整的器物不多。主要有陶器、铜器、铁器、金银饰等(图一〇)。陶器集中发现在东南侧室,铜印出土于后室中部,小件铜器主要发现在前室、后室、北侧室、西南侧室,耳室出土器物很少。
1.陶器多为泥质灰陶。
碗13件。圆唇,弧腹,分为2型。
A型12件(ZM44B6~16、18)。形制相同,大小略有差异。矮圈足。标本ZM44B6,腹上部饰一周凹弦纹,内壁由底至口沿饰篦点纹。口径18.2、底径10.5、高7.2厘米(图一一、二五B1)。标本ZM44B18,腹部六道凸棱,内壁由底至口沿饰浅划纹。口径16.8、底径8.4、高7.8厘米(图一二、二五B2)。
B型1件(ZM44B19)。形制较小。腹上部近口沿饰一周凹弦纹,下腹内收,假圈足,略内凹。口径8.7、底径5.2、高3.5厘米(图一三、二五B4)。
四系罐5件(ZM44B1~5)。形制相同,大小相近。直口微敛,尖圆唇,圆肩,肩上对称四横系,鼓腹,平底略内凹。标本ZM44B3,肩部饰一周凸棱。口径12.4、腹径26.4、底径13.6、高22.4厘米(图二五B5)。标本ZM44B2,肩部饰一周凹弦纹。口径12.8、腹径27.2、底径14、高24.4厘米(图一四、二五B6)。
盆1件(ZM44B17)。敞口,尖圆唇,斜折沿,弧腹,平底略内凹。口径12.4、底径6.2、高4.4厘米(图一五、二五B3)。
盘1件(ZM44B23)。敞口,方唇,斜直腹,平底。口径15.4、底径11、高2.4厘米(图一六、二六B1)。
耳杯1件(ZM44B26)。口椭圆形,两端略上翘,长边附两耳,浅腹,平底。口长11.9、宽9.4,底长6.2、宽2.9,高4.3厘米(图一七、二六B3)。
勺2件(ZM44B27、28)。均残,形制相同。勺面平,呈椭圆形,柄直且上翘。标本ZM44B28,勺面长4、宽2.8,柄残长8厘米(图一八、二六B2)。
博山炉1件(ZM44B20)。残,仅存部分镂空炉盖。残高4厘米(图二六B5)。
灯1件(ZM44B21)。灯盘圆形,圆唇,斜腹,平底,下附喇叭形足。口径14.4、底径9、高14.7厘米(图一九、二六B6)。
奁1件(ZM44B66)。口沿残片。直口,方唇,近口沿饰两道凹弦纹,饰有铺首衔环。口部复原直径约19厘米(图二六B7)。
2.铜器
印1件(ZM44B35)。方形,桥形纽。篆书白文“曹休”2字。边长2.4、高1.8厘米(图二三、二九B1)。
带钩1件(ZM44B36)。曲棒形,鎏金。钩首为一兽首,眉上卷,双目圆睁,两侧双角后卷,鼻中镶嵌料珠。钩身上浮雕一鸟首人身怪兽,头两侧有向上竖起的长耳,戴冠,顶端卷曲,呈花瓣状。双手抱鱼,用喙衔住鱼的吻部。背部一对翅膀向上伸展。长12.4、宽2.5厘米(图二四、二七B1)。
权1件(ZM44B37)。呈瓜棱形。顶部一纽,底部平,为圆形。腹径5.1、底径2.7、高3.3厘米,重275克(图二o、二七B2)。
帽钉8件(ZM44B44~51)。形制相同。鎏金,圆帽状,四棱形钉。标本ZM44B45,帽径3.5厘米(图二七B3)。标本ZM44B47,帽径2.6厘米(图二七B4)。标本ZM44B44,帽径1.8厘米(图二七B5)。
帽饰2件(ZM44B52、53)。圆帽形。标本ZM44B52,帽径1.4厘米(图二七B6)。
铺首6件(ZM44B38~43)。形制相同,多为正面鎏金。两耳外卷,细眉,目珠向下,角下两侧各有2个对称圆孔,鼻向外突出,两侧有对称卷须,口下伸出钩形鼻,背后有一钉。标本ZM44B38,长2.4、宽2.7,钉长0.5厘米(图二七B7)。标本ZM44B42,长4.6、宽5,钉长0.7厘米(封面;图二七B9)。
铃1件(ZM44B54)。扁球形,身较长,上端纽残,下端开口。最大径1.8厘米(图二七B10)。
残口沿1件(ZM44B56)。方唇,平沿。残高1.6厘米。
柿蒂形饰1件(ZM44B29)。鎏金。四瓣柿蒂形,中间一长方形钉。对角宽9.1厘米(图二七B12)。
合页1件(ZM44B57)。残。中间镂空成卷云纹。宽3.7厘米(图二七B11)。
构件1件(ZM44B55)。方形。边长1.9、高0.7厘米(图二七B8)。
残片4件(ZM44B59~62)。残甚,器形不可辨。
3.铁器
削3件(ZM44B68、69、71)。标本ZM44B69,首部近长方形,直背,柄部断面长方形。单面直刃,刃部断面三角形。通长14、刃宽1.3、柄宽1.1厘米(图二一、二八B1)。
镜1件(ZM44B30)。残。圆形,扁圆形纽。纽径3.6、直径约15、厚0.4厘米(图二二、二八B2)。
残片5件(ZM44B25、31、33、34、70)。残甚,器形不可辨。
钉62枚(ZM44B32、72~76)。分布凌乱,甬道、前室、北侧室、南双侧室及后室均有发现。帽圆饼形,身四棱形。标本ZM44B75-1,帽径2.4、残长12厘米(图二八B4)。标本ZM44B72-1,帽径1、残长5.5厘米(图二八B5)。
环1件(ZM44B67)。截面近圆形,环上套一铁鼻,鼻已残。直径5.6厘米(图二八B6)。
4.其他
金叶饰3件(ZM44B58、64、65)。标本ZM44B64,水滴形,一端尖,上有一穿。长1.4、宽1.1厘米(图二八B7)。
银饰1件(ZM44B63)。残。圆帽状。直径1.2厘米。
石黛板1件(ZM44B24)。青灰色页岩,为扁薄石板。残长8.4、残宽6.4、厚0.4厘米(图二八B3)。
铜钱1枚(ZM44B77)。为五铢,“五”字相交两笔弯曲,字体较宽,“金”字头呈等边三角形,“朱”字圆折。直径2.5、穿径1厘米(图二九B2)。
八、墓葬的群组关系
我们对ZM44周边进行了调查钻探,附近地层破坏比较严重,没有发现与墓园遗址相关的遗迹。ZM44位于大汉冢和朱仓东汉帝陵陵园遗址之间,发掘之后我们检索了二处帝陵陵园遗址的调查记录,发现无封土、方坑明券、墓道朝东、形制接近的墓葬有11座。其中ZM44西北、连霍高速北服务区东侧3座,ZM44东侧、原连霍高速路基附近2座,ZM44东侧、现改扩建路基上无法发掘的1座,大汉冢陵园遗址的南部2座,朱仓陵园遗址的西南部3座。近期在对大汉冢陵园遗址的南侧二汉冢陵园遗址的重点调查和钻探过程中,在附近区域也发现了许多墓道朝东的大墓。历史文献上也有一些相关情况的记载[2],总体上这里应是一处东汉晚期到曹魏时期的大型墓葬群。
九、结语
ZM44出土的“曹休”铜印,应是墓主人的私印,为墓主人的身份和墓葬的年代提供了确切证据。根据文献记载,曹休,字文烈,沛国谯人,三国时期魏国名将,曹操族子。《三国志》中有传,因功累迁征东将军、征东大将军、大司马。黄初七年(226年),曹丕驾崩,曹休与陈群、曹真、司马懿等4人受遗诏辅政。魏明帝曹睿即位后,进封长平侯。曹休生年不详,太和二年(228年)病逝洛阳,谥壮侯[3]。墓葬出土遗物的考古学年代以及墓葬的规格与曹休身份相符,因此墓葬年代应为三国时期,墓主人应就是曹魏名将曹休。
曹休墓(ZM44)采用方坑明券的方法构筑而成,墓道、墓室内收7级生土台阶,墓葬形制为砖券多室墓,前室横列式。无封土,墓道朝东,墓道、墓室填土分成两期,墓葬有反复合葬的迹象。无论是墓葬的构筑方法,还是墓葬形制,都与东汉时期的大型明券墓有相似之处。东汉时期的帝陵、诸侯王墓为“甲”字形方坑明券墓,是以横列前室为主体的回廊墓。诸侯王以下列侯、公卿大夫则一般使用“十”字形、“干”字形方坑明券墓,内部结构减去了外回廊,为单纯的横前室顺后室或前后双横室墓。这种墓葬在洛阳地区发现较多,如洛阳东汉墓园[4]、朱家仓墓群[5]、东关殉人墓[6],中原、华北地区也很流行,年代均在东汉前期偏晚到东汉中晚期。我们对洛阳邙山东汉陵区进行调查时,发现东汉陵区内陪葬墓群中此类居多。到东汉晚期有些墓葬还在甬道处加置一室,组成前、中、后三室结构,如洛阳机车工厂壁画墓[7]。ZM44以及DM1、DM4基本属于这种类型的延续,虽然有一些变化,但是它们的墓葬形制和构筑方法没有超出东汉墓葬的类型范畴,整体上仍然属于东汉墓葬系统。
ZM44和DM1、DM4墓葬形制相同,均为长斜坡墓道明券前横后顺墓,土圹内收5~7级台阶,无封土迹象。ZM44墓道方向朝东,DM1、DM4墓道朝南。曹休墓(ZM44)的年代为三国时期,另外2座墓葬的考古学年代略早于曹魏,应为东汉末年。3座墓葬位于大汉冢、朱仓东汉帝陵陵园遗址近旁,其年代和位置关系与东汉帝陵不对应,推测是在一种特定的环境中混入陵园的。初平年间以后东汉政局发生比较大的变故,直接影响到墓葬制度。首先是封土消失,墓道方向改变。其次是墓葬形制变化,一是减去甬道内的小室以及双层石门;二是横前室变宽变方;三是前室两侧的耳室转变成为较大的侧室。这种转变对于我们认识东汉末年至曹魏时期墓葬的特点有所帮助。
墓圹内收生土台阶是东汉时期大型明券墓的通行作法,邙山东汉陵区的帝陵、陪葬墓都有发现[8]。因为发掘较少,台阶的数量和墓主人的身份等级如何对应目前尚不清楚。我们在偃师西晋帝陵陪葬墓群内发掘的西晋大墓,墓道土圹内收有5级或7级。5级的是土洞墓,形制略小;7级的是砖券墓,形制较大。这些似乎说明了台阶的数量和墓葬等级存在着密切的关系。ZM44的墓道、墓室土圹内收7级生土台阶,同时发掘的大汉冢南侧DM1、DM4形制略小,内收5级台阶。曹魏延续了东汉的传统,曹休生前进封长平侯,谥壮侯,是否表明东汉至曹魏列侯的墓葬使用7级台阶值得进一步研究。
曹休墓(ZM44)出土器物有陶器、铜器、铁器、金银饰等,由于墓葬绝对年代以及墓主人身份明确,因此这些器物具有典型的意义。此墓出土随葬器物的特点是,东汉时期墓葬习见的器物组合和类型,如礼器鼎、敦、壶、罐,模型明器仓、灶、井、厕等完全消失;取代以魏晋时期新的器物组合和类型,陶器组合以四系罐、碗、盘、奁、耳杯为主,主要器物四系罐的形制以南方仿瓷为主,随葬器物数量和种类大幅度减少。这些都显示了在这个时间节点上社会风俗的巨大改变。
曹魏时期墓葬在全国范围内发现很少,有明确纪年或墓主人铭记的更少。洛阳是曹魏都城,曹魏帝陵的所在地,经过考古发掘初步确认属曹魏墓葬的,只有曹魏正始八年墓[9]、偃师杏园6号墓[10]、洛阳东郊178号墓[11]。此次曹休墓的发掘非常重要,墓葬形制和随葬器物为东汉和曹魏时期墓葬的分期提供了标尺,曹休葬在东汉帝陵区域内,加深了我们对东汉帝陵的认识。同时,墓葬周围形制大致相同、年代接近的大型墓葬至少有11座,是一个比较大的墓群,为认识曹魏时期的墓葬,寻找洛阳曹魏帝陵和帝陵陪葬墓群提供了新资料。
附记:本次发掘领队严辉,参加发掘和整理工作的有史家珍、严辉、王咸秋、李光夫、马寅清、陈文超、赵鹏嘉、赵淑水,绘图褚卫红、王咸秋、李光夫、陈文超,摄影蔡梦珂、王咸秋,航空摄影黄晓波。人骨由王明辉鉴定,印章由蔡运章释读。
执笔:严辉、史家珍、王咸秋
注释:
[1]DM1、DM4的资料待发表。
[2]郭缘生《述征记》曰:“北邙,东则乾脯山,山西南晋文帝崇阳陵;陵西武帝峻阳陵;邙之东北宣帝高原陵(司马懿)、景帝峻平陵(司马师);邙之南,则惠帝陵也。”(《文选》卷三八)魏晋文献所指的“邙之东北”,指的是今邙山中段的东北,即朱仓东北区域,距离曹休墓数公里。司马懿、司马师的墓也在附近。
[3]《三国志·魏书》卷九《诸夏侯曹传》,中华书局,1959年。
[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汉魏城队《汉魏洛阳城西东汉墓园遗址》,《考古学报》1993年第3期。
[5]郭培育、王利彬《洛阳朱家仓汉墓群考古取得重要收获》,《中国文物报》2004年7月21日。
[6]余扶危、贺官保《洛阳东关东汉殉人墓》,《文物》1973年第2期。
[7]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机车工厂东汉壁画墓》,《文物》1992年第3期。
[8]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洛阳邙山陵墓群的文物普查》,《文物》2007年第10期。
[9]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曹魏正始八年墓发掘报告》,《考古》1989年第4期。
[10]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第二工作队《河南偃师杏园村的两座魏晋墓》,《考古》1985年第8期。
[11]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市东郊两座魏晋墓的发掘》,《考古与文物》199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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