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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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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记:本文原来是提交给湖南省博物馆、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和中华书局联合主办的“《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修订国际研讨会”(2015年6月27-28日,上海)的会议论文。在文章的写作过程中,笔者曾多次与郭永秉、程少轩、刘娇等学者讨论相关问题,并得到了很多帮助,谨在此致谢!
[1]成书年代、文本年代与抄写年代是三个不同的概念。文献成书以后,经过不断的传抄、改写,会形成不同面貌的文本,如果后代抄写者不作改动抄写前代文献,那么就会呈现出较早的文本特点。我们这里讨论的主要是文本年代。
[2]湖南省博物馆、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纂,裘锡圭主编:《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肆),中华书局,2014年,251页。
[3]本文将仿照裘锡圭《文字学概要》的做法,用{}标明文章里提到的词或语素。
[4]陈侃理:《里耶秦方与“书同文字”》,《文物》2014年第9期,78页。
[5]陈侃理:《里耶秦方与“书同文字”》,《文物》2014年第9期,79-80页。
[6]赵平安:《云梦龙岗秦简释文注释订补——附论“书同文”的历史作用》,《新出简帛与古文字古文献研究》,商务印书馆,2009年,377页。
[7]陈侃理:《里耶秦方与“书同文字”》,《文物》2014年第9期,78页。
[8]此蒙陈伟武先生面告。
[9]郭永秉先生提示我,《战国纵横家书》中有用“事”字表示{吏}的例子。例如34行“齐杀张㢑,臣请属事(吏)辞为臣于齐”,116-117行“齐不以为怨,反为王诛勺(赵)信,以亓(其)无礼于王之边事(吏)也”(参看湖南省博物馆、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纂、裘锡圭主编:《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叄),中华书局,2014年,207、225页)。这种情况与用“吏”字表示{事}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吏”字本来可以表示{吏}和{事},后来规定取消了用“吏”字表示{事}的用法,但仍然保留用“吏”字表示{吏}的用法。《战国纵横家书》的抄手就连{吏}也用“事”字表示,这在其它材料中是很少见的。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甲、乙都有1例用“乡”字表示{卿}的用例,也属于这种情况。
[10]周波:《战国时代各系文字间的用字差异现象研究》,线装书局,2012年,63-64页。
[11]陈侃理:《里耶秦简8-461号木方与“书同文字”》,《文物》2014年第9期,78页。
[12]白于蓝编著:《战国秦汉简帛古书通假字汇纂》,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213-214页。
[13]郭永秉:《读里耶8:461木方札记》,“出土文献的语境”国际学术研讨会暨第三届出土文献青年学者论坛论文,台湾新竹清华大学,2014年8月27-29日。
[14]顾铁符:《马王堆帛书〈天文气象杂占〉内容简述》,《文物》1978年第2期,1-4页;席泽宗;《马王堆汉墓帛书中的彗星图》,《文物》1978年第2期,5-9页;李学勤:《新出简帛与楚文化》,《楚文化新探》,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36页。
[15]刘乐贤:《马王堆天文书考释》,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年,215页。
文章来源:先秦秦汉史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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