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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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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新发现汉墓研究
浙江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张枫林
原文发表于《东方博物》2019年第1期,84-93页
摘要:近十年以来,义乌多次发现汉墓,均为土坑砖室墓。这些墓葬多选在低岗缓坡,虽然有的早年已经被盗,但是墓葬具有一定规模,应该是贵族墓地。从墓葬结构、形制、规格和随葬品等方面来看,具有浙中文化的特点,为我们了解浙中地区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丧葬文化,以及义乌历史发展脉络、乌伤汉文化等,多有裨益。
关键词:义乌、汉墓、随葬品、乌伤文化
2016年9月1-2日,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湖塘村的村民们,采用挖土机在村西北侧山坡上进行取土作业时挖出了大量青砖,上面还有精美的纹饰,推测是挖到古墓,便向110报案。9月3日上午,义乌市文物保护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报案电话,立即赶往现场,叫停施工。通过现场勘察,初步判断山坡内发现的文化遗址很可能是东汉晚期的古墓葬,其封门和甬道前部已遭到局部破坏。为防止古墓葬遭到哄抢或进一步破坏,当地文物部门请福田派出所干警协助维持秩序,并在现场拉起警戒线。经向省文物局报告请示,同意由当地文物部门对古墓葬实施抢救性清理发掘,经过为期4天的清理,9月6日,古墓的清理发掘工作初步完成(图一)。
湖塘汉墓(编号M1)位于福田街道湖塘老村庄西北侧和国贸大道之间,距国贸大道直线距离约200米处的墩头山上。根据青砖纹饰和出土文物残片,可大致推断其为东汉至三国时期的大墓。2017年8月,当地文物部门委托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墓葬周边进行了勘探。勘探工作采用洛阳铲等工具,以点状探掘和开挖探沟等多种方式进行,探掘工作持续了半个月时间,对整个封土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了仔细勘探,未发现新的墓葬和其他文化遗迹,表明湖塘汉墓为单座墓,周围并无陪葬坑或其他家族墓葬,墓葬封土范围为整个山包。
一、义乌发现汉墓概况
据义乌市文物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义乌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曾有20多处汉墓发现,首次发现的是1962年义乌火车站基建工地西汉墓(编号M2),墓中出土原始青瓷瓿、盘口壶等随葬品。1964年义乌县城北郊1公里处发现一座西汉墓(编号M3),该墓为土坑墓,墓底深约1.2米,出土的遗物有陶鼎、盒、壶、罍和勺等10件,伴出的还有小半两钱和五铢钱。出土陶器几乎都带釉,陶胎呈灰黄色,质细,但不很硬,容易吸收水分。釉呈土黄色,色泽较暗。釉层均匀,但较易剥落[1]。20世纪八九十年代也有多次发现汉墓,墓葬地点多在距城1-3公里的城郊,分布在今稠城街道宾王市场区块、红旗电视机厂、大塘下、城南区块的大水畈等地,此外在义
亭等农村也发现有汉墓。
2006-2016年间,在福田街道陶界岭村泥(倪)大路砖瓦厂、陶界岭村西侧土坡、陶界岭村25幢门口、陶界岭村东侧(今义乌港位置)、井畴村毛店山、银海三区48幢附近樟树脚等地相继发现汉代砖室墓葬,计有7处。这些墓葬几乎都分布在今福田街道国贸大道两侧南北向距一两公里的范围内(图二)。同一区块集中发现汉代较大型墓葬,具有贵族墓地特征。
2006年2月19日,在福田街道陶界岭行政村泥大路砖瓦厂(今国贸大道和商城大道叉口旁)村民取土时,挖到过1座大型豪华的东汉墓(编号M4)。该墓坐东朝西,墓室长12米,内宽3.3米,高3.2米,墓葬结构和形制与2016年9月发现的湖塘汉墓相似,均为券顶砖室墓(图三)。墓砖表面有阳刻的乳钉纹、太阳纹、弧形纹和几何纹、麻布纹等图案,装饰较精美(周四)。陪葬品有成堆的东汉五铢钱、青铜剑、青铜带钩、青铜鎏金剑璏、青铜瑞兽灯具、神人神兽纹规矩镜2枚、青黄釉双系原始瓷双唇罐、弦纹红陶罐、双系带盖陶盘口壶2件、石制圆形立盘等(表一)。
2006年6月22日,在福田街道陶界岭村西侧土坡上,再次发现汉墓(编号M5)(图五)。墓室长10.6米,宽4米,分为墓道、前室、后室三部分。从发掘情况推测,该墓葬已遭盗掘,出土随葬品共有7枚五铢钱和一小堆原始瓷耳杯、青瓷盆的残片。此外,还在东汉墓的上方发现1件宋代的陶瓶,是晚期叠加的墓葬所出。从汉墓的结构、规格看,墓主的身份在当时应该是比较显赫的贵族。
2008年7月31日,在陶界岭东侧(今义乌港位置)发现1座东汉时期的大墓(编号M6)。墓葬位于小山坡上,属土坑砖室墓类型,墓室长约10米,内宽3.6米,墓壁砖采用三顺一丁砌筑。墓向坐北朝南,墓室呈凸字形,由前面的墓道和前后室组成,墓室铺地用青砖。随葬品置于前室后部,沿墙根放置,出土完整器有红陶罐2件,还有陶盆、陶罐以及铁器、铜器等残件(图六)。
2009年10月,在福田街道井畴村附近的毛店山上发现东汉墓1座(编号M7),墓葬距离地表高约2.4米,坐北朝南,墓室较小,长4.5米,宽1.28米,通高1.36米,砖墙厚0.13米,系单穴砖室墓葬,采用深穴式垂直下葬方式。墓室靠近北侧的部分已遭破坏,有被盗痕迹,但墓室南边保存较好。出土文物有16件(组),包括双环系铜壶、青瓷罐、双唇弦纹罐、铜洗等,基本完好。双环系铜壶在义乌系首次发现,而且保存较完整。此外,还有1个陶灶,器形较大,但破损较严重。
2016年3月28日,陶界岭村村庄污水管道施工路基开挖过程中,在25幢门口距离地面约2米深处,挖到1处墓葬(编号M8)。当地文物部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时,墓葬已遭严重破坏,挖掘机刚好从墓室的正中挖过,并且墓室正中的泥土已全部被清运走。现场出土原始瓷瓿、双系喇叭口壶、双系盘口壶、红陶罐、铁釜、青铜洗等7件稍完整的器物,移交义乌市博物馆收藏。
2016年端午节,在银海三区48幢附近樟树脚铁东路路基开挖施工工地发现汉墓1座(编号M9)。墓葬处于一个岗地的土坡上,山坡高约4米,山包范围有四五十米。土坡上有一棵300多年的古樟树,是园林部门挂牌保护的古树名木。当地文物部门赶到现场时,墓葬已遭局部破坏。墓壁青砖裸露在外,路上遗留许多碎砖,砖的一面刻印麻布纹,从墓砖的形制和纹饰初步推断是汉墓,墓向坐东朝西。路基开挖的黄色生土中,夹杂着较多石灰和白色石膏泥,还有黑色的木炭成分,推测是墓葬中用于防潮的材料。由于墓葬处于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内,为避免因清理发掘墓葬而损坏古樟树,当地文物部门与园林局商议,决定对墓葬实施原址保护。
二、墓葬类型与结构
墓地的选择是时人丧葬习俗的反映,汉代有择吉而葬的风俗,浙江地区的墓地大多选择在城镇附近的山丘阳面,根据类型大致可分为山脊(顶)、山腰及土墩(高阜)三种类型[1]。从义乌发现的汉墓来看,几乎都选择地势相对高亢的山岗,或平地隆起的山坡,先挖坑建砖室墓,再堆筑封土,属土墩砖室墓类型。这种类型的墓葬营造方式继承先秦遗风,即采用人工堆筑土墩或在自然的山包上的土墩内挖坑掩埋的方式。义乌、东阳、永康等地均有春秋战国时期的石室土墩墓发现(图七)。墓葬封土的大小视墓坑的规模而定。从上述发现的几座汉墓看,封土小则高3-5米,直径7-10米;大则高5-10米,直径30-60米,外形多呈圜丘状。封土堆筑多采用就地取土、逐层堆高的形式,内部很少进行夯打。古人对阴宅葬地的选择还根据土色、土质和水文等条件进行判断,一般都喜欢选择土壤密实性好、土质细腻的黄泥山背(土色金黄,土层以高岭土为主)作为安葬的风水吉地,这在义乌几处汉墓中都得到了证实。义乌城北多为丘陵地形,土壤以略带酸性的红壤为主。2006年和2016年发现的两座东汉大墓封土大小远超出一般规模。经过现场勘察,湖塘村汉墓的封土高10米,直径约60米,气势宏伟,由此可以推测墓主人身份非同寻常,具有较高的地位和权势,才能够调动民力完成如此浩大的工程。
湖塘村汉墓的墓向为坐东朝西偏南4度,平面自前往后依次为封门、墓道、前墓室、甬道、后墓室五部分。据现场目击者指认,墓葬的封门呈拱券形结构(图八)。由于挖土机的破坏,封门和约1.5米长的墓道已遭到破坏,残长约12.55米,由此推测墓葬全长约14米,墓葬规模极大,结合相关资料可以判断,该墓是浙江省内迄今发现的最大汉墓之一,与2011年在衢州地区龙游县发现的东汉末年“新安长墓”相近。湖塘村汉墓的前后墓室之间设甬道(图九)和墓室门,门无存。清理时发现,在甬道和后室交接部位靠近门的右上方位置,有一个盗洞,洞径约60厘米,因盗洞导致墓前室拱券顶坍塌。
(一)墓圹
从义乌发现汉墓的情况看,墓坑多以长方形为主,采用横向下葬的券顶砖室墓居多,如M1、M4、M5、M6。采用垂直下葬方式的深穴式结构的土坑墓和砖椁墓较罕见,仅M7,其他几座墓因遭到破坏或未清理,墓葬形制和结构很难判断。墓圹是前平后高的簸箕式结构,多呈凸字形。墓圹的挖掘自前向后进行,土圹的前端与地表基本持平,左右和后壁呈陡直状。底部平整,部分挖有用于构建排水沟的沟槽。
(二)墓道
墓道主要用于大、中型墓,以方便施工和埋葬活动时的进出,M1、M4、M5、M6四座大墓前面均设置墓道。湖塘村汉墓的平面呈中字形,墓道位于墓圹前段中央,采用青砖墁地,惜前端绝大部分已遭破坏。从残余部分来看,墓道地面平整,终端与前墓室地面持平。
(三)填土
汉墓的墓内填土普遍采用挖掘墓坑产生的原土回填,结构较为松散。湖塘汉墓后室内的前部填土高约1.5米,后部填土高约70-80厘米。从墓室内填土的硬实度和填土中含有碎砖,可以推断该墓葬遭早期偷盗,具体遭盗年代不易判断,但绝非近年所盗,墓室内没有留下任何偷盗的人为痕迹。盗洞墙上嵌有玻璃碎渣,疑为山坡上的堆积层从盗洞内陷落于墓室内壁之遗物。
(四)砖室
砖室因墓葬规模大小而异,有单室墓,也有分前后室带墓道的双室墓,如M1、M4、M5、M6。湖塘村汉墓的墓室为长条形,拱券顶,分前后室,之间为墓门和甬道。由两侧墓壁自底向上0.8-1.2米处改用刀形砖逐层内收而成,后壁内侧紧贴券顶终端,并呈阶梯状逐层内缩。券顶的砌筑方式早期采用刀型砖纵向错缝而成,晚期改为三层刀型砖之间夹一层斧形砖的形式,即三顺一丁砌法,可为墓葬的时期判断提供依据。湖塘汉墓的前后室地面在同一地坪,中间甬道的地坪较前后室高出一阶约12厘米(2块砖的高度)。前室铺底砖采用长40厘米、宽20厘米、高6厘米的条砖错缝平铺,铺底砖素面无纹饰。甬道前部铺一行眠砖,两块叠砌,局部单块。再加铺18行丁砖,有纹饰的面朝上。后室因遭到盗挖,从发掘情况看,铺地为素土夯实,现场未发现铺底砖。从后室堆土中的碎砖分析,很可能原有铺底砖。
(五)墓砖
义乌发现的汉代砖室墓青一色都用青砖,分条砖和刀形砖,刀形砖用于砌筑拱券,墓砖规格略有差异。西汉时期的青砖一般只有一个平面拍印麻布纹,可能是为增加砌体的摩擦力,丁面和陡面均为素面。东汉时期的墓砖有了丰富的纹饰,一般是在丁面和陡面模印突起的纹饰,图案有饕餮纹、如意纹、钱纹、几何纹、太阳纹以及象征四方八极的线形几何纹等。湖塘村汉墓的两侧和券顶均为青砖叠砌。墓壁双层,用长条砖砌筑。青砖长40厘米,宽20厘米,厚6厘米。墓砖以丁顺结构砌筑,最下面为一顺七丁,其上为一顺五丁、一顺四丁、一顺三丁逐级收分而上。券形墓顶用刀形砖砌筑,刀形砖长40厘米,大头宽20厘米,厚6厘米;小头宽16厘米,厚5厘米。墓砖烧制讲究,端头有线形阳刻的纹饰,图案有饕餮纹、如意纹、太阳纹、双线交叉纹,四方八极纹以及其他几何纹等(图十)。饕餮纹与越人崇尚的巫傩风俗有关,饕餮“以御螭魅”。《史记·孝武本纪》称:“越人俗信鬼,而其祠皆见鬼。”可见祭祖祀鬼之风甚盛。傩祭最密切的是葬礼,因为最早的傩祭即是在丧葬仪式中诞生的。传说方相氏在越人的大丧仪式中是作为开路神和守护神而出现的,方相氏的面具即是饕餮纹。太阳纹代表越人的日神崇拜。饕餮纹和太阳纹或是一个方形加八条短线的图案刻在一起,很可能代表天地四方八极,驱逐厉鬼,永保平安的美好寓意。
(六)防潮措施
湖塘汉墓从墓葬的前室沿墓壁南侧出土了陶质U形排水管残件,可以推断该墓葬原有陶管排水设施,这在砖室墓中是比较罕见的。由于墓室内已遭到严重扰动,故原排水设施已无法还原,但可以判断该墓葬采用排泄式的防潮措施,这种采用构建排水沟将渗水排出墓外的方法,与封闭式、引流式等其他方法相比,最为行之有效。义乌地区的汉墓中普遍采用在墓室砌体外壁加木炭、石灰、白膏泥等防潮措施,这在其他几座墓清理过程中都有所见。
三、墓葬形制与随葬器物
根据下葬方式和墓葬结构,墓葬形制有横向下葬的土圹券顶砖室墓、土圹砖椁墓、深穴土圹砖室墓、深穴土圹砖椁墓等类别。土圹券顶砖室墓是浙江汉墓的主流墓葬类型之一,其基本特征为:采用横向推入的下葬方式,墓葬上部砌筑不同形式的券顶,墓室结构具有鲜明的早晚变化。
墓葬有单室和多室之分,单葬和合葬之别,据此分为四个不同的类型。湖塘汉墓和陶界岭东汉墓均为土圹券顶双室单葬墓,墓室的布局仿照阳宅前堂后寝的布局,有明确的前后室间隔,平面呈中字形。墓内用砖墙间隔成前长后短的两室,前后室之间为甬道,设二级青砖台阶。湖塘汉墓前室券顶已完全坍塌,残长6.75米,内宽3.1米,墓壁残高约1.5米。后室长5.8米,内宽2.36米,券顶净高3.25米。
按照古代丧葬习俗,墓葬的前室置放随葬品,后室存放棺木。从义乌发现的汉墓来看,除了M9墓内随葬品情况未明外,其余几座墓均有发现随葬品,只是数量和品种有别。随葬品以生活实用器具为主,涉及主人日常生活使用的陶瓷器皿,如各种印纹陶罐以及碗、盆、壶、勺,兼及铜洗、铜釜、铜镜等日常用具,也有祭祀用的礼器,如青瓷簋、青瓷鼎等,还有主人生前使用并喜爱的随身佩物、文玩器具、青铜摆件等,如青铜剑、铁剑、铁制短柄刀、青铜鎏金带扣、青铜瑞兽灯具等。此外,有专用于陪葬的明器,如西汉双系原始青瓷瓿、东汉五铢钱纹罐(图十一),M6中出土的陶灶(图十二),还有专用于辟邪的神人神兽纹铜镜等。瓿用以盛酒或水,亦用于盛酱,流行于商代至战国时期,至西汉晚期常见的随葬品有壶、瓿、罐、盒、盘、碗等日用品,同时还有屋仓、猪舍、羊舍和牛马等瓷塑与冥器[3],到东汉以后,鼎、瓿、罍消失。M2中出土的西汉双系原始青瓷瓿,显然已不是普通的用于盛酒、水或装酱用的日常实用器,而是刻划或贴塑有饕餮纹图案的冥器,与越地流行的傩祭逐疫仪式相似。按照东汉大傩驱疫礼仪,“先腊一日,大傩,谓之逐疫。其仪:选中黄门子弟年十岁以上,十二以下,百二十人为侲子。皆赤帻皂制,执大鼗。方相氏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4]浙中殡葬风俗有“出殡傩”仪式,以方相氏为“开路神”,或入圹“逐厉鬼”。“殡葬,灵前陈方相铭旌,兼僧人乐户鼓吹前导。”[5]“颠头至圹,以戈击四隅,谓之逐厉鬼。”[6]该瓿口径13厘米,底径18.3厘米,高25.4厘米,短直口,平沿,斜广肩,扁圆腹,下腹内收,平底内凹。肩部有对称双耳,耳面以圆圈纹和三角纹作地,并模印一个面目狰狞、一手举剑、一手执盾的披甲武士(图十三、图十四)。肩部粘贴佩璧,璧面刻划圆圈纹,璧上有半身人像。肩腹部饰四组凹弦纹,其间饰有水波纹等。盖扁圆,缘内收作子口,顶部堆塑伸首吐舌、身躯蜷曲的三个蟠蛇形纽,并饰有水波纹等。灰黄胎,器身施青黄色釉,釉不及底,大部分已剥落。墓葬中随葬的冥器,也称“明器”,在古代是有身份等级等规制限制的。东汉皇帝的明器有筲、瓮、甒、瓦镫、彤矢、豆、笾等,其中“甒二,容三升,醴一,酒一。载以木桁,覆以功布”[7]。“甒”与“瓿”是同种器物,只是称谓不同而已。如“建兴中,江南谣歌曰:‘訇如自坑破,合集持作甒,扬州破换败,吴兴覆瓿甊。’”乃是“坑器有口属甕,瓦甕质刚,亦金之类也”[8]。
由于湖塘村汉墓已被偷盗,无从判断墓葬当初的随葬品情形。在湖塘村汉墓的前室,出土了多件陶瓷器物(残片),有青瓷罐、碗、罍,黑瓷双系罐,褐釉拍印几何纹硬陶罐等生活用器,还有一件铁制的环柄刀残件,已严重腐蚀。青瓷器为灰白胎,釉色呈青绿色,表面有细小的开片,釉不及底,从器物的特征上判断具有三国至西晋早期婺州窑青瓷的时代特征。
湖塘村汉墓因早年被盗,又在施工时被破坏前部,许多重要的墓葬信息丧失,为科学准确判断该墓年代带来困难。基于残存的墓葬形制、随葬品等不完整信息,可以对墓葬的时期做出大致判断:该墓葬的形制为中字形券顶双砖室墓,为东汉晚期至三国时期常见之形制。墓壁的丁顺砌法也是东汉晚期新出现的砌筑方法。因此,该墓葬的年代上限不会早于东汉中期。前室出土青瓷碗、罐、罍等随葬品组合及形态特征,也为东汉晚至三国时期本地区常见组合、常见器形。可以推断,该墓葬年代在东汉晚期至三国时期。
四、墓葬与乌伤汉文化
汉代乌伤县城已发展为一个十分繁华的城市,其政治、军事上的地位也日益提升。“汉乌伤令:昔登”[9]。按照秦制万户以上为令,可以推断汉时乌伤县的人口已过万户。东汉时,乌伤县设会稽郡西部都尉治。“二汉置西部都尉,理乌伤”[10],“后汉为会稽西部都尉,治乌伤县”[11]。在乌伤县城设立西部都尉治,可见乌伤县在当时已经是政治、军事防务重地。20世纪90年代,在稠城街道朝阳门区块拆迁改造过程中,曾发现春秋时期的竖穴土坑墓1座,墓中出土柏木独木棺1具,采用独木棺葬的竖穴土坑墓是越人独特的葬俗,判断是越国贵族的陵墓。2000年在市民广场建设工地挖掘取土过程中,发现地下文化堆积层厚达数米,地下城市街道上下叠压三层,瓦砾遍地,其中出土了汉代兽面纹瓦当和铭文砖。同时在今市政府大门东南侧约50米处发现春秋战国水井和12口秦汉井群,则可见乌伤县城一直是人口密集的繁华城市。义乌众多汉墓或汉墓群的发现,足以证明汉代该地区人文活动之频繁。
考古学判断墓主人最直接可靠的证据是墓中随葬的印章、墓志铭等,而墓志铭、墓志罐最早出现于南北朝时期。湖塘村汉墓由于早期遭盗,破坏十分严重,未留下较多的随葬品,也没有印章等能判断墓主身份的遗存,给墓主身份的考证带来困难。
比较义乌2006年至2016年多次发现的东汉墓,M1、M4、M5、M6四座墓葬的规模都很大。M8因遭到严重破坏,墓葬的规模无从判断。M9的封土范围较一般汉墓的规模大,但因未发掘,不敢妄断。除了M1,其余3座墓的出土地点都在陶界岭村被称为东平山龙背的山坡上,M1、M4墓中有青铜剑、铁制环柄刀之类的贵族随身佩物,推测墓主人身份很可能是东汉时期乌伤县境内的王室分封贵族,抑或是当时乌伤县令等具有一定官阶、具有较高社会等级身份的人物。
有人提出在湖塘村和陶界岭村发现的M1、M4、M5、M6、M8五座墓为东汉乌伤王墓。据《浙江通志》载:“宋平昌刺史刘豪墓,《成化金华府志》:在平山。”该条目下有“天圣六年十月三日,卜葬东平山先茔之原。公讳豪,字有开,裔出汉光武,封太孙于乌伤。国除,因家县治南,遂为乌伤人”[12]。另据刘金氏宗谱资料记载:“始祖汉光武第十三子之孙,讳辉之,字日著,皇太孙封乌伤郡义阳王于乌伤,生于汉建武庚戌年(50)正月初十日某时,卒于永元庚子年(100)十月二十日某时,娶司马氏,封郡。”[13]《浙江通志》中关于宋代刘豪墓的记载,引用的资料来源为明成化《金华府志》,该条目下刘豪“裔出汉光武封太孙于乌伤”,表明乌伤县为汉光武太孙之封邑。宗谱资料中有详尽的乌伤王第1世至第7世的生卒年和卒葬地的记载,例如刘辉第四世德慧(128-195),字继智,娶台门傅氏(132-194),卒葬东平山;第六世闻绍,生于东汉熹平二年(173),卒于三国时期的黄龙元年(229),二女适凤林王氏。宗谱记载前五世葬于东平山,第六、七世葬于青岩山之原。晋朝以后,相继又有晋宁公刘万章、唐弘文馆学士刘禄、翰林学士金紫光禄大夫刘珊、五代越州刺史刘圻、宋平昌刺史刘豪以及参知政事刘昌年父子等,安葬于刘氏祖茔东平山之原。则东平山为刘金氏祖坟所在地,自东汉至宋都有墓葬,应当为刘金氏子孙世代拜谒之地。假设因年代久远,东汉先祖坟茔无考。然宋代平昌刺史刘豪“在天圣六年十月三日卜葬东平山先茔之原”,有宋朱熹卜墓数和吕祖俭的卜记,明代义乌县令潘允哲志门为之作跋,可谓证据确凿。此东平山究竟在何地就成为揭开刘氏先茔葬地的牛鼻耳。
义乌市博物馆现存有一块“东汉皇孙始封祖乌伤王之表”的墓碣残碑(图十五),原立于义乌市治东南金山岭的“八角坟”墓前(地址在今解百对面市民广场东偏北位置)。1958年全县大办钢铁,在稠城毛家巷附近建猪鬃厂等,八角坟被毁,当时仅在坟基周围挖出宋代瓷碗1件和一些金银饰品,系宋代卜葬而明代重修的刘氏先祖合葬墓,文献记载见于嘉庆《义乌县志》,知县潘允哲作《跋墓数墓志》:“宋平昌刺史刘公墓,附葬晋敕封宁公讳万章侧,在治东南90步,岁久倾圮。隆庆戊辰,县蹈城址,虑为所侵,裔孙谋众立石而修缉(葺)焉。浚之得八角坟台,台而有一碑刻,洗涤刷印,右方乃晦翁先生为青岩刘氏卜墓数,左方则吕公识数记也。何朱公之数之神,而吕公见数之卓耶?盖天圣戊辰迄隆庆戊辰,适九甲子,周其损五百四十一年,其修果系十六七世。而两戊辰者何?立新石之吉,戊辰岁、戊辰日也。荫出公侯刺史曾孙刘公仕龙,历知复、宾、廉、雷四府,死须博之难,而赠武节侯是也。数之言悉皆府验如此,而刘氏之族殆将绳绳武武,奚啻千八秋之远云。”
从墓跋可见刘金氏东平山祖墓在“治东南90步”,即原先稠城街道的金山岭,因明代隆庆戊辰年(1568)为防止倭寇入侵,县府议建城垣,在挖掘南门护城河时,刘氏祖墓被损。当时刘(金)氏子孙将其先祖墓搬迁至山背上重建,仍用部分汉砖砌筑,重建后的八角坟实际上是刘氏历代先祖之合茔(图十六)。
在明代搬迁挖掘的过程中,在其坟台上发现了宋代理学家朱熹为刘豪祖坟卜墓数的石碑一通,落款为“秘书郎武夷冲佑观晦庵朱熹书”,碑刻卜辞云:“天圣戊辰葬此坵,荫十八纪出公侯。子子孙孙垂不替,绳绳武武永无休。五百四十一年损,十六七世裔孙修。戊辰戊辰新一石,重修重修千八秋。”
卜刻背后是宋淳熙三年(1176)金华婺州学派先儒吕祖谦弟吕祖俭为“卜数”作的一篇《卜记》。可见宋代至明代都认定刘金氏东平山祖墓在“治东南90步”(址在今稠城街道绣湖广场东侧),与在福田街道发现的M1、M4、M5、M6、M8五座墓葬的出土地点不相吻合,无法证明义乌福田街道湖塘村及陶界岭出土汉墓是刘金氏始迁祖刘辉及后世乌伤王墓。有关墓主身份,尚待进一步考证。
五、结语
从义乌福田街道集中在同一区块发现汉代墓葬的情况,证明浙中地区自古具有聚族而葬的风俗。福田街道今义乌港附近方圆一两公里的区域很可能是当时的贵族墓葬区,墓主人身份不排除为当时乌伤县令等重要人物的可能。2006年泥大路砖瓦厂和湖塘村东汉墓,均具有年代早、墓葬规模大、规格等级高、墓砖纹饰精美的特点,是浙江省发现的同时期砖室墓中规模最大的几座墓葬之一,与龙游发现的东汉至三国时期“新安长”墓相近。湖塘村汉墓也是义乌市保存最为完整的东汉至三国时期的贵族墓葬之一,是见证义乌历史文脉的重要实物,且墓砖的烧制和砌筑技术都反映出很高的科学成就,对于研究汉代丧葬习俗、砖瓦烧制与装饰工艺以及建筑营造技术等都有重要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许多历史文化遗迹不断消失,但也不能够毁灭历史,通过对历史文化遗迹的整理,既可以了解历史发展的轨迹,也可以看到社会发展的进程,进而对文化自信有全新的认识。从近十年义乌发掘的汉墓来看,不但见证义乌从春秋到汉代的发展历史,也可以看到历史文化的传承,更显示出社会的发展进步,因此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建议对古墓葬进行原址保护,并结合福田街道丝路新区规划,构建“乌伤汉文化园”,使之成为浙中地区有文化影响力的汉文化遗址公园,既有利于古墓葬的保护,也有利于深入挖掘乌伤汉文化。
注释:
[1]汪济英、牟永抗:《浙江义乌发现西汉墓》,《考古》1965年第3期。
[2]胡继根:《浙江汉墓》,文物出版社,2016年。
[3]冯先铭主编:《中国陶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233页。
[4]〔晋〕司马彪:《续汉书志》卷五《礼仪中》,中华书局,1965年,第3127页。
[5]光绪《浦江县志稿》卷三《风俗》。
[6]民国《定海县志》卷一六《风俗》。
[7]〔晋〕司马彪:《续汉书志》卷六《礼仪下》,中华书局,1965年,第3146页。
[8]〔唐〕房玄龄等:《晋书》卷二十八《五行中》,中华书局,1974年,第845页。
[9]王伯厚:《姓氏急就篇》注及之,见〔清〕卢标:《婺志粹》卷八上《来宦志》,上海书店,2011年,第24页。
[10]宋嘉泰《会稽志》卷二,第6页。
[11]〔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二《浙江四》,中华书局,2005年,第22页。
[12]雍正《浙江通志》卷二三九《陵墓五》,中华书局,2001年,第6625页。
[13]民国丁卯年(1927)重修《彭成金氏宗谱》卷三《行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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