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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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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白坪崖墓群2015年发掘简报
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重庆市江津区文物管理所
原文发表于《文物》2020年第1期,26-43页
崖墓群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白坪村,西距石门镇镇区直线距离约1公里(图一)。墓群所在区域为渝西地区常见的丘陵地貌,自江边滩涂地向北地势逐渐抬高,形成一座椭圆形小山,即为庙子山(海拔241.3米),麻柳溪自北部环绕而过。墓群共包含崖墓20余座,集中分布于庙子山的西、南两处坡地,围绕山体呈列状布局。所在区域竹林遍布,周边有零星现代民居。该墓群由重庆市江津区文物管理所调查发现,经国家文物局批准,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于2015年11月对该墓群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发掘区选择在墓群中部,共清理已暴露的崖墓3座,呈“一”字形分布,分别编号为2015JBM1-M3(以下简称M1-M3),其中,M2墓室已空。现将收获较大的M1、M3发掘情况简报如下。
一、M1
墓葬位于3座墓葬正中,右为M2,距离约1.1米;左为M3,距离约2.3米。
(一)墓葬形制
由墓道、墓门、甬道、墓室四部分组成(图二)。方向180°,通长约15.1米。墓道平面呈梯形,自墓门向外逐渐收窄,两壁竖直,底部前低后高,坡度约2.8°。长8.1、宽2.17、深1.86米。墓门已开,未见封门,上部被人为损坏,下部保存较好。双重门框,外门框与墓道相连,外门框宽2.17、高2.13米;内门框与甬道相连,宽1.67、进深0.18、高1.89米(图三)。甬道上部被破坏,平面呈梯形,向墓室逐渐加宽,宽1.2-1.37、进深0.88、高1.9米,底部高于墓道约0.11米。
墓室由主室和龛室组成。主室平面呈长方形,拱形顶,右侧壁前半部因现代人为破坏,致使其与右侧的M2墓室相通。宽2.41、进深4.51、高2.1米。底部前低后高,坡度约2°。主室后半部左侧壁处可见凸起,应为崖棺被破坏后的残迹,长2.36、宽0.92、高1.05米。龛室平面呈L形,宽2.36、后部进深1.19、侧面进深0.79、高1.23米。系在主室后壁及右壁后半部向山体内扩展而成,可能是二次开凿,平顶,平底,底部高于主室底部约0.16米(图四)。
(二)石棺
位于主室后半部,方向与墓向一致。棺身紧邻右侧壁,内部淤土已满,未见人骨及遗物。棺盖侧立于棺身左侧,底部面向棺身,应是后期人为扰动所致。
1.石棺结构
棺盖平面呈长方形,拱顶,底部内凹,两侧为母口,以扣合棺身,长2.28、宽0.69、厚0.13米。棺身平面呈长方形,横截面为梯形,上窄下宽,内部中空,长2.23、顶部宽0.63、底部宽0.68、高0.73米。棺身底部内凹,呈弧形,厚0.2-0.29米(图五)。
2.石棺画像
棺盖及棺身外侧皆有画像。棺盖画像为柿蒂纹,桃形四叶,中心对称布局(图六、一一)。四周可见4条长条形装饰,组成画框。其余区域皆为余白,表面錾痕密布,几何形有序排列。基本单位为8-11条相互平行、由长渐短的錾痕组成的三角形图案。
棺身的4个立面皆有画像,系先在立面中部预设画幅,在画幅内平钑减地雕刻图像。画像余白处为錾痕组成的有序排列的三角形图案。前端画像位于立面中部,题材为双阙,左右对称,主阙庑殿顶、倒梯形楼部、长条形枋子层、梯形阙身,子阙形态与之相近(图七、一二)。后端为凤鸟画像,尖喙,头顶可见三角形物体,曲颈,双翅展开,尾部上翘,单足站立(图八、一三)。左侧画像为车马出行,共由3幅图像组成,最左者为一行走人物,戴介帻,身着广袖长衣,手中捧物;中为车马,马蹄前伸作奔跑状,马身后为轺车,T形伞盖,车身与车轮一体,车上两人,前者戴平巾帻,手中执物;后者戴进贤冠,上身微躬。最右者为一站立人物,戴进贤冠,身着广袖长衣(图九、一四)。右侧画像由6幅图像组成,左一人首蛇身,头顶山形冠,手托圆轮,面右;左二为凤鸟,单足站立;左三者头顶山形冠,身着广袖长衣,躬身面左站立;正中为一站立人物,正视,戴进贤冠,身着广袖长衣;右二者戴方形冠,身着广袖长衣,躬身面右站立;右一人首蛇身,戴方形冠,手托圆轮,面左(图一○、一五)。
(三)随葬器物
墓葬已被多次扰乱,共出土各类随葬器物36件(组),在墓室前端左侧分布较为集中,其余区域零星出土有少量随葬器物。其中,陶器34件,铁器(刀)1件,铜钱1组。
1.陶器
共34件。实用器较少,各类明器居多。
壶1件(M1∶27)。泥质灰陶。残,颈部以上缺失。长颈,鼓肩,斜弧腹,圈足。肩部有三道阶梯状凸起。颈肩处有双耳,耳有一穿,捏制成型后贴塑。底径14.8、残高26.3厘米(图一六∶1)。
簋1件(M1∶26)。泥质灰陶。微敛口,尖圆唇,折腹斜收至圈足。口沿、圈足各施一道凹弦纹,折腹处施一周辫索附加堆纹。器底可见由5个方块构成的组合图案。口径26.5、底径17.6、高11.8厘米(图一六∶3、一八)。
钵1件(M1∶29)。泥质灰陶。直口,厚圆唇,折腹斜收,平底。口沿下部施一道凹弦纹。口径15.5、底径7、高5.6厘米(图一六∶4、一九)。
瓦2件。标本M1∶23,泥质灰陶。筒瓦,带当。当面边廓平整,方唇;球形当心,外施一圆轮;当面等分为4组云纹,云纹外施一圆轮。长方形瓦身,弧形瓦舌,圆唇;除瓦舌和靠近当面的区域外,通体施细绳纹,间有抹断一道。当与身分做后连接。长42.5、当径14厘米(图一六∶2、二○)。标本M1∶35,泥质灰陶。残,不见瓦头。长方形瓦身,弧形瓦舌,圆唇;瓦舌与瓦身相接处有凸起,除瓦舌外,通体施细绳纹。残长29、宽15厘米(图一六∶6)。
灯1件(M1∶32)。泥质灰陶。残,仅存灯柄及座,内部中空,座内壁施有4道凹弦纹。残高10.7、直径12.3厘米(图一六∶5)。
侍俑25件。前后合模黏贴。站立,身着右衽广袖长衣,长袖垂胡,双手相抱藏于袖中。标本M1∶1,泥质灰陶。戴帻,上身有两乳丁,贴塑,双脚露出。宽8.5、高23.4厘米(图一七∶1)。标本M1∶3,泥质红陶。戴帻,上身有两乳丁,贴塑,身体微前倾,双脚露出。宽9.1、高20厘米(图一七∶2)。标本M1∶9,泥质灰陶。戴帻,头微向左扭,上身有两乳丁,贴塑,右脚露出。宽9、高21.8厘米(图一七∶3)。标本M1∶5,泥质红陶。戴巾,上身有两乳丁,贴塑,身体微前倾,双脚露出。宽9、高20厘米(图一七∶4)。标本M1∶7,泥质灰陶。戴介帻,面部圆润,双脚露出。宽8.2、高23.1厘米(图一七∶5)。标本M1∶33,泥质红陶。戴介帻,上身向左倾。宽6.6、高22.6厘米(图一七∶6)。标本M1∶12,泥质灰陶。戴平巾帻,头向左倾,双脚露出。宽8.9、高19.8厘米(图一七∶7)。标本M1∶20,泥质灰陶。戴介帻,双脚露出。宽10.2、高23.2厘米(图一七∶8)。标本M1∶31,泥质灰陶。梳髻,仰身。宽10.7、高23.8厘米(图一七∶9)。标本M1∶11,泥质灰陶。戴介帻,双脚露出。宽7.5、高22.6厘米(图一七∶10)。标本M1∶18,泥质灰陶。戴介帻,头微向右扭,双脚露出。宽8.9、高19.6厘米(图一七∶11、二一)。标本M1∶4,泥质红陶。戴巾,面部模糊。宽4.5、高17.1厘米(图一七∶12)。
抚琴俑1件(M1∶16)。泥质灰陶。头、身分做,头部前后模黏贴。跽坐,戴介帻,身着右衽广袖长衣,上身微向右倾,横置一琴,双手置于琴板之上(图一七∶14、二二)。
抚耳俑1件(M1∶22)。泥质灰陶。残,头、身分做,头部前后模黏贴。跽坐,梳髻,身着右衽广袖长衣,右手置于腿上,左手高举(图一七∶15)。
鸡1件(M1∶24)。泥质灰陶。尖喙,矮冠,直颈,拢翅,翘尾。腹部两侧及双翅各有一乳丁,贴塑(图一七∶13)。
2.铁器
刀1件(M1∶25)。残,仅余部分刀身,一边刃。残长14.2厘米。
3.铜钱
共3枚。锈蚀严重,字迹模糊。标本M1∶30-3,可依稀辨认为交股五铢。
二、M3
位于3座墓葬的最左侧,右为M1,距离约2.3米。
(一)墓葬形制
由墓道、墓门、甬道、墓室四部分组成(图二三)。方向180°,通长约15.9米。墓道平面为梯形,自墓门向外逐渐收窄,两壁竖直,底部前低后高,坡度约2.1°。长10、宽2.2、深2.1米。底部有排水槽,与墓门底部的排水槽相连,上铺长方形汉砖。墓门已开,未见封门,底部与甬道底部相接,高于墓道底部约0.09米。双重门框,外门框与墓道相接,宽2.2、高1.57米;内门框与甬道相接,宽1.77、进深0.16、高1.6米(图二四)。甬道平面呈梯形,向墓室逐渐加宽,宽1.3-1.38、进深0.94、高1.44米。
墓室由主室和3个龛室组成(图二五)。主室平面呈长方形,拱形顶。宽3.08、进深4.81、高1.5-2.17米,底部前低后高,坡度约2.7°。底部有“人”字形排水槽,经甬道与墓道排水槽相连。墓室前壁与左壁夹角处有一石灶,系利用墓室内的自然岩体打造,保存较差,仅可见局部灶坑。左侧两龛形制相近,均为长方形,平底,直壁,顶部由外向内倾斜,左前龛高于墓底0.68米,宽1.79、高0.49-0.66、进深0.69米;左后龛高于墓底约0.1米,宽2.4、高0.9-1.17、进深0.7米。右龛平面呈长方形,略倾斜,宽2.4、高1、进深0.72米。系在右侧壁向山体内扩展而成,可能是二次开凿,斜顶,平底,底部高于主室底部约0.2米。
(二)陶棺
共3具。均保存较差,棺身与棺盖碎裂为多块,棺身内多为棺体碎片及少量淤土,未见人骨(图二六)。1号陶棺棺身位于墓室右侧,自中部断裂,棺盖残部位于墓室中部。2号陶棺棺身位于墓室后部正中,方向与墓向相同,棺盖碎裂为多块,位于棺身右侧。3号陶棺棺身位于右龛内,方向与墓向相同,棺盖仅余一端,底部朝上位于棺身左侧。
除2号棺棺盖外,余皆可复原(图二六、二八)。3具陶棺形制相近,均为长方形,直壁,平底,内部中空,棺盖母口、棺身子口,可相互扣合。棺壁厚约2.5厘米。1号陶棺棺盖顶面、棺身两端面为瓦棱形(图二七),长1.89、宽0.48、棺盖高0.23、棺身高0.54米。2号陶棺棺身长1.93、宽0.45、高0.55米。3号陶棺棺盖为弧形,长1.89、宽0.5、棺盖高0.22、棺身高0.56米。
(三)随葬器物
共出土各类随葬器物35件,因多次盗扰,分布较为散乱,在甬道左侧、墓室中部及后部相对集中。均为陶器,实用器数量相对较少,包括钵5件,罐2件,锺、甑各1件。明器以各类人物俑为主,包括侍俑16件,吹奏俑、庖厨俑、舞蹈俑各1件,俑头2件,俑身(残片)、塘、灯、鸡、狗等各1件。
锺1件(M3∶26)。泥质灰陶。残,足部不存。盘口,方唇,长颈,圆肩,弧腹。肩部饰一对铺首。口径13.2、腹径25.8、残高26.4厘米(图二九∶1)。
钵5件。泥质灰陶。敞口,厚圆唇,折腹斜收至底。标本M3∶15,平底。口径17底径5.5、高7厘米(图二九∶3)。标本M3∶19,平底,器身向一侧倾斜。口径16.3、底径5.2、高6.6厘米(图二九∶4)。标本M3∶29,饼足,口部施一道凹弦纹。口径17.9、底径9.2、高6.1厘米(图二九∶5)。标本M3∶16,平底,器身向一侧倾斜。口径17、底径6、高6.8厘米(图二九∶6)。标本M3∶17,平底,口、腹部各施一道凹弦纹。口径17.5、底径6.1、高6.8厘米(图二九∶9)。
罐2件。泥质灰陶。标本M3∶33,微敞口,无沿,方唇,折肩,腹部斜收,平底,肩部有一道折棱。口径13.3、底径12、高16.1厘米(图二九∶7)。标本M3∶35,敛口,卷沿,圆唇,鼓肩,腹部斜收,平底。口径18、底径11.3、高14.2厘米(图二九∶8)。
甑1件(M3∶32)。泥质灰陶。直口,折沿,方唇,弧腹斜收,平底,底部正中有一大孔,周围有6小孔,呈中心对称布局。口沿下施一周辫索附加堆纹。口径33.8、底径16.8、高24.1厘米(图二九∶2)。
侍俑16件。前后合模黏贴。站立,身着右衽广袖长衣,长袖垂胡,双手相抱藏于袖中。标本M3∶3,泥质红陶。戴介帻,左脚露出,身体微向左倾。宽8.2、高24.1厘米(图三○∶1)。标本M3∶4,泥质红陶。戴帻,右脚露出。宽8.2、高24.7厘米(图三○∶2)。标本M3∶7,泥质红陶。戴帻,左脚露出。宽8.5、高24.3厘米(图三○∶3)。标本M3∶6,泥质红陶。戴介帻,双脚露出,身体向左倾。宽8.5、高23.6厘米(图三○∶4)。标本M3∶20,泥质红陶。双脚露出。宽6.3、高17.3厘米(图三○∶5)。标本M3∶30,泥质红陶。身体向左、前倾。宽6.1、高16.5厘米(图三○∶6)。标本M3∶2,泥质红陶。双脚露出。宽6.5、高16.6厘米(图三○∶7)。标本M3∶28,泥质灰陶。戴介帻,圆鼻,高颧骨,腰部左侧佩环首刀。宽11.6、高25.1厘米(图三○∶8)。标本M3∶31,泥质灰陶。戴平巾帻,双耳,上身有两乳丁,贴塑,身体微左倾。宽8.7、高21.2厘米(图三○∶9)。标本M3∶8,泥质灰陶。戴平巾帻,双耳,上身有两乳丁,贴塑。宽9.4、高21.5厘米(图三○∶10、三二)。标本M3∶11,泥质灰陶。戴平巾帻,双耳,上身有两乳丁,贴塑,身体向左、前倾。宽9.5、高20.6厘米(图三○∶11)。标本M3∶13,泥质灰陶。戴平巾帻,双耳,上身有两乳丁,贴塑。宽9.4、高21.7厘米(图三○∶12)。标本M3∶10,泥质灰陶。戴介帻,双脚露出。宽7.7、高21厘米(图三○∶13)。标本M3∶22,泥质红陶。戴介帻,右脚露出。宽7.8、高21厘米(图三○∶14)。标本M3∶5,泥质红陶。戴平巾帻。宽8.4、高25.5厘米(图三○∶15)。标本M3∶14,泥质红陶。女性,梳髻,戴抹额,双脚露出。宽10.5、高26.3厘米(图三○∶16)。
庖厨俑1件(M3∶12)。泥质灰陶。头、身分做,均前后两模黏贴。跽坐,梳髻,戴抹额,着右衽广袖长衣,身前置一椭圆形案板,双手放于其上。宽17、高29.7厘米(图三一∶1)。
舞蹈俑1件(M3∶18)。泥质灰陶。残,可复原。头、身分做,均前后两模黏贴。站立,上身右倾,梳髻,戴抹额,着右衽广袖长衣,右臂高举藏于袖中,左臂微弓,置于腰部,藏于袖中。衣袖有百褶装饰。宽23.5、高38厘米(图三一∶5、三三)。
吹奏俑1件(M3∶1)。泥质灰陶。头、身分做,均前后两模黏贴。跽坐,戴介帻,面部圆润,脸颊圆鼓,似在吹奏。着短袖长衣,双手抱一乐器置于胸前。衣裾有花边装饰。宽18、高32.4厘米(图三一∶7、三四)。
俑头2件。标本M3∶25,泥质灰陶。残,颈部以下不存。戴长冠,高鼻,下颌圆润。头部宽8.3、残高22.4厘米(图三一∶2)。
鸡1件(M3∶34)。泥质灰陶。残,尾部不存。厚冠,尖喙,粗颈,双翅收拢。背驮一只小鸡,腹下三只小鸡。残宽15.2、高16厘米(图三一∶3)。
狗1件(M3∶9)。泥质灰陶。残,可复原。头、身分做。椭圆形立耳,嘴微张,腹微鼓,尾巴翘起。宽18.2、高41.2、长38.8厘米(图三一∶6、三五)。
塘1件(M3∶23)。泥质灰陶。残,可复原。长方形,折沿,方唇,直壁,平底。塘内贴塑鱼、贝、螺、蛇等。长48.8、宽30.5、高8厘米(图三一∶8)。
灯1件(M3∶27)。泥质红陶。残,灯座不存。盘口,圆方唇,灯盘以下内弧收至灯柄,柄实心。灯盘下施两道弦纹。灯盘直径9.5、残高9.9厘米(图三一∶4)。
三、结语
(一)年代判断
墓群选址于支流与长江交汇处的小型丘陵的半坡,旁有河流环绕而过,包含的墓葬沿崖壁一列排开,这是川渝地区东汉至六朝时期崖墓选址与布局的典型特征。墓葬形制均为长墓道、双重门框的小型单室崖墓,是渝西地区最为常见的崖墓形制,结合江津区沙河长沟M3[1](延熹二年,159年)、綦江区七拱嘴M7[2](光和四年,181年)等纪年崖墓,推测墓群年代为东汉中晚期[3]。
两座墓葬的随葬器物信息不完整,尤其缺少可供断代的典型器物。M1陶壶(M1∶27)在形制上更接近于同时期的锺,只是肩部由铺首变成了穿耳;若进一步观察,该器物长颈,斜弧腹,重心靠下,更接近于峡江地区东汉晚期陶锺的形态。M3无沿罐(M3∶33)形制与丰都镇江墓群2005FRWBM3∶1[4]、开县红华村M1∶92[5]等较为接近,其时代普遍被认为在东汉晚期至蜀汉。两座墓葬的明器以各类人物俑组合为主,种类较为丰富,符合川渝地区东汉晚期墓葬随葬陶俑的总体特征[6]。从M1出土画像石棺来看,两端的双阙和凤鸟,以及一侧为拜谒伏羲女娲的布局,与重庆璧山棺山坡崖墓群M1所出石棺十分接近[7],这一组合也常见于川渝地区东汉晚期的画像石棺[8]。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发掘的两座墓葬时代应为东汉晚期。
(二)葬具初识
M1出土画像石棺的棺盖、棺身均有画像。棺盖正中为柿蒂纹,普遍认为其主要起装饰作用。在重庆巫山地区出土了一件柿蒂形的鎏金铜牌饰[9],四叶上分别为四神,四神代表着四方,因此我们认为柿蒂纹有着强烈地标识四方的寓意。棺身后端画像为凤鸟,凤鸟常被当作求仙之路上的向导,该画像的出现则寓意着求仙过程的起始;左侧画像所表现的即是求仙队伍,位于轺车后部的则为墓主,向位于棺身前端的双阙前行;双阙在川渝地区汉代画像中一般为寓意“天门”之所在,在四川简阳鬼头山崖墓3号石棺的左侧面同样可以见到双阙之间的“天门”榜题[10],天门即是天界入口,跨越天门即进入天界;棺身右侧画像则是天界内的情形,两侧分别为伏羲、女娲,所表现的正是在凤鸟的带领下墓主拜谒神灵的景象。上述画像组合展现出一个较为完整的求仙过程,即在凤鸟的导引下求仙队伍乘车马穿越“天门”后,墓主进入天界得以拜谒神灵,来表达求仙成功而长生不死的美好愿望。
M3出土陶棺3具。《隶释》卷一三《张宾公妻穿中二柱文》附宋洪适补记:“武阳城东彭亡山之巅……石窟如屋大,中立两崖,崖柱左右各分二室,左方有破瓦棺入泥中,右方三崖棺泥秽充仞。”[11]分别记载了四川彭山地区崖墓中的陶(瓦)棺和崖棺。就目前的发现来看,陶棺主要集中在成都、乐山、简阳、泸州等地,尤其以成都地区的崖墓规模大,出土陶棺数量较多,如新津大云山M1出土16具[12],天回山M3出土11具[13],新都三河互助村M1出土10具[14],出土数量远大于同时期的石棺。与之相异的是,在重庆地区的陶棺发现数量则少于石棺,此前经发掘出土者仅有大渡口大树林M1一例[15]。从形制看,白坪村M3出土的陶棺与已见者基本相同,均为模制成型后分盖、身两部分烧制,规格多为长1.7-2、宽0.4-0.5米,仅可容身。以陶棺为葬具的葬俗显然是受成都平原的影响所致,在分布区域上基本与画像石棺、崖棺相重叠,体现出这一时期人们在葬具选择上的多样性。
(三)价值意义
画像石棺是川渝地区东汉至蜀汉时期极具特色的一种葬具,在重庆地区主要见于渝西的沙坪坝[16]、璧山[17]、永川[18]、江津[19]等地。本次发掘科学获取了完整的画像石棺及其墓
葬、随葬器物等信息,对汉代画像石棺的分区分期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其画像制作精美,题材丰富,表达了这一时期人类渴望升入仙界达到长生不死的精神诉求,是求仙思想在丧葬行为中的实物体现。两座崖墓均有二次或多次开凿的现象,其动机可能来自于满足合葬的需求,结合M1石棺与崖棺、M3的3具陶棺等现象,对认识这一时期的家族墓地的营建和同室合葬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需要强调的是,与峡江地区和宜泸地区相比,长江自长寿上溯至江津段沿岸的考古工作一直相对零星,通过近年来的积累,相继在渝北、江北、南岸、大渡口、巴南、江津等地发现了一批汉代墓葬遗存,充分体现了长江作为该时期文化交流与传播廊道的重要作用,也是中原汉文化在川渝乃至西南地区确立的实物见证,值得进一步关注。
注释:
[1]江津县文化馆等《江津沙河发现东汉纪年崖墓》,《四川文物》1994年第4期。
[2]重庆市文化局等《重庆文物总目》,第40页,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
[3]罗二虎《四川崖墓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1988年第2期。
[4]重庆市文物局等《丰都镇江汉至六朝墓群》,第464页,科学出版社,2013年。
[5]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等《四川开县红华村崖墓清理简报》,《考古与文物》1989年第1期。
[6]索德浩《四川汉晋陶俑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2018年1期。
[7]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等《重庆璧山县棺山坡东汉崖墓群》,《考古》2014年第9期。
[8]罗二虎《汉代画像石棺研究》,《考古学报》2000年第1期。
[9]重庆巫山县文物管理所等《重庆巫山县东汉鎏金铜牌饰的发现与研究》,《考古》1998年第12期。
[10]内江市文管所等《四川简阳县鬼头山东汉崖墓》,《文物》1991年第3期;雷建金《简阳县鬼头山发现榜题画像石棺》,《四川文物》1988年第6期。
[11](宋)洪适《隶释·隶续》,第149页,中华书局,2012年。
[12]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成都市新津县大云山东汉崖墓的清理》,《考古》2011年第5期。
[13]刘志远《成都天回山崖墓清理记》,《考古学报》1958年第1期。
[14]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成都市新都区东汉崖墓的发掘》,《考古》2007年第9期。
[15]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等《重庆市大渡口区大树林汉墓发掘简报》,《四川文物》2014年第6期。
[16]常任侠《重庆沙坪坝出土之石棺画象研究》,《常任侠艺术考古论文选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罗二虎《汉代画像石棺》,第146页,巴蜀书社,2002年。
[17]范鹏等《重庆市璧山县汉代石棺的发现与研究》,《四川文物》2012年第6期。
[18]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等《重庆市永川区石坝屋基、伏岩寺崖墓群发掘简报》,《四川文物》2017年第1期;高文、高成刚《中国画像石棺艺术》,山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
[19]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重庆市江津区烟墩岗汉代砖室墓发掘简报》,《四川文物》201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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